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国办发﹝2016﹞27号)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协会作用,提高首都高校体育工作水平,2018年3月24-25日北京市大学生体育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胜利召开。北京市教委、中国大体协、北京市大体协等领导及首都高校部分校领导、高校体育部主任近2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北京市大体协主席杜松彭作了工作报告,市教委王定东委员作了工作总结。大会宣读并表彰了首都高等学校2015-2017年度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评估优秀学校及优秀校长,表彰了2017年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阳光杯”、“朝阳杯”获奖学校。
我校获得了首都高等学校2015-2017年度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评估“优秀学校”!校体委主任副校长刘兰明获得了“优秀校长”!我校还获得了2017年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朝阳杯”奖。
北京市教委于2017年3月下发了首都高等学校2015-2017年度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评估相关文件,学校成立了以刘兰明副校长为组长的自评小组,对评估体系56个三级指标进行梳理、总结、自评,并与2017年9月完成了我校体育工作评估自评报告,2017年12月进行了复评答辩,2018年1月通过了复评验收。我校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6所高校获得了首都高等学校2015-2017年度贯彻实施《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评估“优秀学校”,我校刘兰明副校长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16所学校校领导获得了“优秀校长”。
这是我校自2006年以来第四次获得此项殊荣,也是北京市高职院校获得体育评估“优秀学校”唯一学校。
2017年我校参加了首都高校体育竞赛和活动24项,经过各运动队的刻苦训练,在比赛中均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按照各项成绩得分排名,我校又获得了2017年首都高等学校阳光体育联赛“朝阳杯”奖。是16支获奖学校唯一的高职院校,也是我校连续6年获得“朝阳杯”奖项。
在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在学校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体育部全体老师的共同努力下,我校体育工作正在良性发展,得到了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大体协的高度认可,在首都高校中形成了较强的影响力。
(供稿:贾书申)